周至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征集2026年第二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中药材产地加工基地)项目
实施主体的通知

根据《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发〔2026〕102号)要求,结合我县农业发展实际,现就征集我县2026年第二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中药材产地加工基地)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围绕产地采收、净选、切制、干燥、分级、保鲜、包装及仓储等设施建设,配套现代化加工装备,提升产地趁鲜加工能力。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资金补助对象为从事中药材生产、加工、经营的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支持50亩以上中药材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或改造提升,单体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实施主体需要按照不低于总投资金额的60%配套自筹资金。

三、资金支持环节

主要用于完善现代化加工配套,加强采收、净选、切制、干燥、分级、保鲜、包装及仓储等关键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

四、申报资料

①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②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③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涉及设施农业用地或建设用地的相关土地手续证明;⑤中药材种植面积超过50亩的证明资料(图片、土地流转协议等);⑥申报主体情况说明(包括生产规模、联农带农示范作用、生产经营状况、无不良诚信记录等)。

五、申报要求

(一)项目征集通知发布后,各申报主体于2026年9月3日上午12点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周至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二)所有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1.项目申报表.docx

                  2.项目实施方案.docx



周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7日          

(联系人:辛苗  联系方式:029-8711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