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财政局2026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前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及全国、全省和全市财会监督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履行财政部门财会监督主责,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市财函〔2026〕63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1.周至县应急管理局

2周至县猕猴桃产业融合发展中心

3.周至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时间:7月1日至8月31日结束。

范围:被检查单位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及相关单位进行延伸检查或调查。

三、检查依据及重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政府会计准则》《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相关问题,以及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等情况。

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者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欢迎对检查人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人: 吴雪平

联系电话:029-87112022

周至县财政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