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周至县生活垃圾中大件垃圾的收运处置管理工作,根据《西安市大件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现将我县的大件垃圾收运处置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大件垃圾的定义
《西安市大件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中,对大件垃圾的解释为“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重量超过5千克,或体积超过0.2立方米,或长度超过1米,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置后,方可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的废弃家具,也包括制作家具的材料。”大件垃圾投放规定周至县规定严禁单位和个人将大件垃圾投放在生活垃圾四分类投放点或随意丢弃大件垃圾,大件垃圾只能投放在我县的大件垃圾拆分中心。投放时,家庭、单位可自主选择大件垃圾的搬运模式。为方便家庭、单位及时投放,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机构)可结合实际,合理设置大件垃圾暂存点,最终联系运输单位统一收运至我县大件垃圾拆分中心。有投放需求的家庭、单位,也可自行将大件垃圾搬运至我县大件垃圾拆分中心,或联系我县大件垃圾拆分中心,上门搬运大件垃圾至我县大件垃圾拆分中心。
如果小区或社区有大件垃圾暂存点,也可运送至暂存点,经整理后,再集中转运至我县大件垃圾拆分中心。
大件垃圾原则上只能在本区县的大件垃圾拆分中心处置,本区县的大件垃圾拆分中心因故不能接收的,由本区县城管部门协调临近区县、开发区的大件垃圾拆分中心处置。
二、大件垃圾收运处置收费标准
《西安市大件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大件垃圾处置遵循“有偿搬运、免费处置”原则。搬运至本县城管部门指定的投放点之前的所有费用,由产生大件垃圾的家庭、单位承担,之后的所有费用由辖区政府承担。
(一)家庭、单位自行将大件垃圾搬运至本辖区大件垃圾拆分中心处置,大件垃圾拆分中心运营单位不应收取任何费用。
(二)家庭、单位联系本县大件垃圾拆分中心运营单位,上门搬运大件垃圾,由大件垃圾拆分中心运营单位收取搬运费。
(三)家庭、单位联系第三方搬运单位,将大件垃圾搬运至本辖区大件垃圾拆分中心处置,由提供搬运服务的第三方搬运单位收取搬运费。
(四)家庭、单位通过转运模式处置大件垃圾,暂存点运营单位只能收取暂存点至本县城管部门指定的投放点之间的搬运费,具体收费标准双方应提前协商确定。
三、大件垃圾处置工作
大件垃圾处置工作,由我县城管部门统筹督导,我县大件垃圾拆分中心运营单位具体实施。
我县大件垃圾拆分中心运营单位,将详实记录大件垃圾的来源、数量、产品去向等信息,做到“有账可查、源头可溯、去向可控”,留存期不少于5年。
大件垃圾拆解后,有利用价值的部分,可进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交由我县可回收物分拣中心、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等处置。无利用价值的部分,则进入生活垃圾中的其他垃圾处置体系,交由已取得西安市特许经营权的5座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置。有毒有害的部分,则进入有害垃圾处置体系,采取适宜的污染物防控措施后,交由具备相应处置利用能力或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我县居民如有需投放的大件垃圾,可通过联系本小区物业投放至本小区大件垃圾暂存点(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居民可联系所在社区),由物业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社区网格员联系清运人员进行点对点清运,社区与大件垃圾拆分中心预约上门回收。我县大件垃圾拆分中心现面向广大居民全面收运大件垃圾。
现将预约收运电话向广大居民予以公布:
联系人:李超
收运方式:电话预约+集中收运
预约电话:181*****858
预约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地址:周至县大件垃圾拆分中心(周至县二曲镇纸厂东路付1号)
监督电话:029-87152455
周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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