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全县2024年重点项目征集工作,确保明年项目规模、结构和效益再上新台阶,深入实施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谋划实施一批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锻长板、调结构、稳增长的大项目、好项目,持续巩固拓展我县高质量项目建设成效,以高质量项目助推高质量发展。现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2024年重点项目,项目重点围绕产业发展、民生工程、生态环保、基础设施、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
一、项目申报条件
2024年重点项目按进度分为“在建项目”和“前期项目”两类。“在建项目”是指已完成规定的行政审批程序等前期工作,2024年度进行施工建设的项目(包括续建、新开工);“前期项目”是指在2024年度不具备开工条件,年内计划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和建审手续办理的项目。
1.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节能减排等政策;符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
2.申报项目应完成立项、备案、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能评、稳评等各项前期手续,或已完成立项、备案,正在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年内即可开工,具备或基本具备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要求。
3.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秦岭北麓保护政策和渭河生态保护区规划要求。
4.各镇街、各部门策划包装项目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单个项目投资额不足3000万元的,同类单个项目可以合并打包。
5.2024年重点在建项目将提取2023年前期项目中拟于2024年9月底前实质性开工项目和续建项目,形成年度在建项目计划,原则上项目年度计划投资不得低于总投资的20%。未纳入2024年重点在建项目的前期项目原则上继续纳入2024年前期项目,形成年度前期项目计划。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需对申报的项目情况及前期手续进行认真审核把关,于2023年10月10日上午12:00前向县发改委报送正式申报文件(附重点在建项目汇总表、重点前期项目汇总表、项目联络员表)以及已办理的各项前期手续资料(电子版、纸质版均可);同时,需在周至县重点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上传立项、文勘、规划、土地、人防、环评、施工许可证等手续资料。
(二)拟列入2024年重点项目计划的新开工项目原则上应于2024年9月底前正式开工建设。
(三)各单位申报新开工项目需经县资源规划局初审后报县发改委,县发改委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征集的重点项目进行评审论证,重点对项目进行土地、规划等合规性审查,报相关会议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87119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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